[點晴模切ERP]金額超過多少記入固定資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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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常聽人說,這項資產單價超過2000元了,要按固定資產處理。達到2000元就記固定資產?作為一名財稅從業人員,如此回答是否略顯草率?關于固定資產入賬標準的問題,關鍵還要看具體政策。實務中,常見的有2000元以上和5000元以上兩個標準。這些標準是由何而來,讓我們逐一分析! 一、單位價值 ≥ 2000元 《企業會計制度》(財會[2000]25號)第二十五條規定:固定資產,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、建筑物、機器、機械、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、經營有關的設備、器具、工具等。 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,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,并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,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。 《企業會計制度》從2000年開始施行,至今并未廢止。這里的2000元以上指的是非生產經營主要設備,并非主流的固定資產,這也是2000元標準的具體由來。 二、單位價值 ≥ 5000元 5000元這個標準源自2014年的兩個文件,文件中規范了所得稅稅前一次扣除的金額標準。 《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4〕75號,以下簡稱“75號文”)第三條規定: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,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,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。 《關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4號)第三條規定:企業持有的固定資產,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,可以一次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。企業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,其折余價值部分,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。 分析與總結: 通過這兩個標準出處的資料整理,大家可以發現指向性并不是很明確。2000元的標準指的是非經營主要設備,而記入企業固定資產的大都屬于經營主要設備,這類的金額標準《企業會計制度》中并沒有提及。而5000元標準源自稅務文件,指的是在稅務處理而非固定資產的賬務標準,我們也知道會計和稅務處理本身就是兩條線,兩者不一致的做納稅調整即可。 在實務中應如何界定固定資產比較合理呢? 工作中一般需要根據企業的情況,將這個金額規范在公司的財務制度中。為了減少稅會差異給我們造成額外的工作負擔,建議金額小于5000元記入成本費用,金額超過5000元的記入固定資產。注意這里的金額指的是入賬金額并非發票金額,因為一般納稅人還需要考慮發票中進項稅額的剝離。 點晴模切ERP更多信息:http://moqie.clicksun.cn,聯系電話:4001861886 該文章在 2025/4/19 15:03:23 編輯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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